工作提醒
【工作提醒】我市2026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6年8月起正式启用,2026年1至7月职工医保基数补差工作将另行统一安排,用人单位无需重新申报缴费工资,税务系统将依职权自动生成基数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后续在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纳的,不加收滞纳金。
特别提醒:在缴费工资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请用人单位不要再次申报缴费工资,否则系统将自动生成滞纳金,导致后续业务无法正常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关于西安市2026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工作提醒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西安市医保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市医保发(2026〕36号),2025年度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2641元,据此确定西安市2026年度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660元,下限为5132元,新标准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26年1至7月基数调整补差工作另行统一安排,届时请及时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6年7月30日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