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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西安医保缴费年限
发布时间:2026-07-22 1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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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好多粉丝咨询小编,

      1、职工医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的问题

      2、到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缴纳不够最低年限的问题

      现小编一并解答

      1、目前西安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2、单位先办理职工养老退休,养老退休办理完后再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

     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如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或者按月缴纳。

      注意:由于2025年西安市全口径社平还没公布,因此2026年退休的人员,如医保年限不够需补缴的,现在还无法办理。

      参考文件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68号)文件的规定,退休时需满足以下缴费年限: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其中,2016年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应达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为止。

     (二)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底前的下列年限: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年限。

     (三)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按退休时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费用。

     (四)因特殊工种、工伤、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按本款第(一)条规定的年限扣除其经批准允许提前退休的时间后所得的年限执行,但实际缴费年限须满足实际最低缴费年限。

    (五)2000年以后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参加军队医疗保险的年限、200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等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注意:

      办理在职转退休时,四年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折算1年职工医保的年限年限。

      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2年大额医疗补助费用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补助待遇。12年大病医保为1152元


来源:秦人社服务小编根据文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