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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23 1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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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毕业生人事代理是什么?
    回答: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有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的人事管理问题。这是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其实施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陕西省人事代理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2.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人事代理?
    答:通过双向选择,与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营科技、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企业和实施录用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就业期间没有实行就业单位,现在选择就业的毕业生复习考试的各种毕业生等
陕西省人事代理
    3.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毕业生的人事代理程序也不同。具体程序如下:
    (1)择业期间已联系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接收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到省人才中心,经省人才中心审核后签署人事代理意见——毕业生将《就业协议》送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登记证》、《户籍转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转交省人才中心——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户籍转移证》到接收单位办理户籍转移手续。如果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籍,可以直接落入省人才集体户籍。
    (2)择业期间未联系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学校也可以集中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毕业生。
    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其档案转交省人才中心-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省人才中心办理,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落入省人才中心。
    (3)择业期间就业,现要求派往省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和被派往省二次择业的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改派的还必须提供原接收单位或省辖市人事局同意改派的证明)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出具接收函,-凭省人才中心的接收函和原《就业登记证》直接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并凭新的《就业登记证》将毕业生档案转移到省人才中心——持新的《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省人才中心,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迁移到省人才中心。
    4.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什么待遇?
    答: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放心在省内外所有用人单位工作。省人才中心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成为正式成员、初始职称、保留干部身份、计算服务年限、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核、出国政治审查、党员管理、社会保险代理、户入、档案材料相关人事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