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作中受伤,需要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在工伤鉴定过程中,应提供:伤者身份证、工伤鉴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诊断证明、医院出具的病历等。
实际工作中的就业形式多种多样,并非都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如何识别工伤?用人单位在不同的就业情况下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是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常用的就业形式。派遣机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并将劳动者派往其他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是指被派遣的工人。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承担连带。
劳务派遣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以确定工伤。工伤认定后,劳务派遣工人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劳务合同工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根据口头或书面协议向用人提供一次性或具体的劳动服务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部分是退休人员的再就业或个人就业。口头约定或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
受雇人在劳动关系中受伤,因为没有劳动关系,不能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人身伤害,侵权人可以要求赔偿人身伤害。
兼职就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就业,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
《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认定为残疾5-10级的,可以一次性结算残疾待遇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