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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工的养老保险“每月主动缴费”~问答
发布时间:2020-05-27 12: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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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我们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不见面”结账业务应该这样办》和关于开放“缴费确认撤销申请”功能的《紧急通知》等文章,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后台留言提问明显增多。
小编将大家的留言提问收集汇总后,求助业务同事做出了专业解答,分为《“月度自主缴费”问题解答》《使用邮件“不见面”办理自主核账温馨提示》《“缴费确认撤销申请”问题解答》三部分,与大家共同学习。
下面请看“月度自主缴费”问题解答~
1.这月第一次开始缴费,操作月度自主缴费总是失败,提示原因是申报月度可能有政策减免部分,经办中心未核定,……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请先查询单位减免类型。途径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查询”中“疫情政策减免信息查询”。途径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中首页“减免查询”。
若查询显示未划型,请携带营业执照前往经办机构办理划型业务后,再办理月度自主缴费。
若查询显示已划型,请先单独办理1月份月自主缴费,再办理其他月份自主缴费。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是从2020年2月开始的,因此不能将1月和其他月份一起核定,但是可以分开核定后,合在一起点击“缴费确认”。
2.单位2019年结账到7月,核账就可以核7月之后到20年4月?
  是的,2019年7月至12月的账可以自主缴费核定。申报2020年缴费基数后,就可以进行2020年的自主缴费核定。
西安养老保险
3. 核定时发现之前月份人员和基数有误就沒核定,这个必须去大厅核对才能修改吗?
     若当年月份均未结算,可在网上服务平台“在职人员管理”---“年度缴费基数修正”中更改。若已结算,则不能修改。
4.你好,我想知道我提交2月份确认缴费后,3月需要减人,是等2月份个人账户到账后再做3月份的,还是直接可以操作
可以直接对要减掉的人员进行“暂停缴费”操作。
  5.5月份选择使用待转基金后,生成社会保险征缴计划明细单,在社会保险客户端特殊交费中没有数字,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不用在客户端申报了。
     查看《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合计单》中的“实际应收”。
若实际应收为0,说明您单位的待转基金足够多,5月份就不用到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上申报缴费了,按冲抵待转基金结账“不见面”办理业务(点击查看《“不见面”结账业务应该这样办!!!》)。
若实际应收大于0,请持《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合计单》联系税务部门。
温馨提示:《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合计单》可在网上服务平台“证明打印”---“征集计划单”中补打。
6.由于1-4月份未结算,5月份做核定时用待转金抵扣了,现在1-4月份需缴金额少了怎么办?
请在网上服务平台“缴费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查询”中查看5月是否结算:
若未结算,撤销5月份缴费后,再进行1-4月份的月度自主缴费。
若已结算,办理1-4月份的月度自主缴费后,到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
  7.五月份在大厅办理的缴费,用的代转基金。请问还需要打电话或发邮件办理五月份的结算吗?
     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缴费信息查询”确认结算状态,若结算标识为“已结算”,则无需再次联系经办机构;
若显示“未结算”,则通过电话或邮件将单位信息告知经办机构即可。
8.结2019年帐时,结不了1-6月的帐,提示2020年未办理基数申报业务,但实际上我已办了,也无人员增减变化,不知该怎么办?
持2019年度基数申报汇总表到所属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2019年度基数申报业务。
9.我想问下,这个月报养老保险如果缴费方式是按经办机构自收,用待转基金支付,是否我单位这个月养老保险已经申报完毕?
进行冲抵待转基金结账“不见面”办理业务后,在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缴费信息查询”中若显示5月“已结算”,业务就办理完结了。
10.你好。我单位着急结3-5月份帐,但是待转基金不够,怎么操作?后来由于太着急。结账的时候是否使用待转基金抵扣我选择了否,之后该如何操作?有什么影响吗?
  可直接在税务部门社保费客户端缴费,核定下个月缴费时再抵扣待转基金。
也可以撤销业务,重新核定后再缴费。(撤销业务过程较长,请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是直接缴费还是撤销。)
11. 请问核定时发现人数多了一个人,该怎样操作呢?因为看不到多的是哪个人,请问人员明细怎样才能看到呢?必须要点核定才能下载人员明细吗?
在网上服务平台上“月度自主缴费”完成“核定”后,即可下载人员明细进行核对。
注:①下载明细后,自行通过“单位缴费核定作废”中将自主核定的结果撤销。
②人员明细核对准确后,重新办理“月度自主缴费”业务。
③未核对准确之前,请勿点击“确认缴费”,确认后的业务参保单位不能自行撤销。
12.5月已缴费,显示已结算,其他存在利息的月份均已用待转基金抵扣完毕了,但显示未结算,还能撤销吗?
未结算的业务可以撤销,请尽快办理。
13.请问2020年4月份结账大厅工作人员说差点钱结不成,想着核定5月份的时候一块补上,可是5月份核定出来的数正好是5月份应交的而且数字无法改动,请问有什么办法补上呢?社保让去税务大厅交,去了也是没办法交。这怎么办呢?
  撤销4月份的结账业务,重新核定时使用选择待转基金冲抵,系统会算出要补的差额,就可以在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了。
14.请问4月份在大厅登记了1-4月的结账信息,5月份的做了自主缴费由代转基金划转,但是单位缴费信息里显示1-5月都属于未结算状态,养老客户端里没有也没有信息
4月份在服务大厅登记了信息,但未进行基金结算业务,所以1至4月份显示未结算;
5月份调整缴费方式后,在网上进行自主缴费时,使用之前月份的待转基金完成核算,5月实际应收为0,无需在税务部门社保费客户端缴费,所以5月份显示未结算。
处理办法:撤销1-5月业务,重新逐月进行自主月度缴费,核费的次日可在税务部门社保费客户端缴费。注意:一定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15.自主缴费核定时系统提示该时段已完成缴费或者无缴费人员,怎么查找原因?
这应是您已经办理了核费业务。
可在网上服务平台“缴费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查询”中查看该月数据和办理的时间。
16.如果5月自己核了之后又新入职员工怎么办?
  在网上服务平台“缴费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查询”中查看5月的“结算标识”。
若显示“未结算”,可撤销后增加新入职人员重新核算。
若显示“已结算”,请在“在职人员管理”---“人员补费申请”中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