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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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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必须按实际工资数额缴纳吗?
发布时间:2020-07-01 15: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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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老师,现在社保的基数必须按工资的数额交吗?谢谢你!
目前,社会保险政策是由各省单独制定的。
可以按工资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征收方式。国务院2016年5月1日,削减企业养老保险缴存比例,包括上海从21%提高到20%,江西、山西、四川新疆下降到19%,剩下的16个省、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甘肃、宁夏、可以满足低利率的要求,可以从19%减少到20%。
按照《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及本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
因此,假如工资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按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假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对超过一年月平均工资上涨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第二条《福建省社会保险费核销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缴费单位应当进行核销征收:
(1)未设置账簿或者账簿混乱,拒绝提供支付信息或者支付信息不完整,难以确定付款人的支付基数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帐簿、凭证和有关付款凭证的;
(三)发生支付义务时,未按照规定期限申请支付申报的;
(四)付款人申报的计费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
(5)因公司成立初期生产经营未转为正常,造成人员相对固定,工资未规范。
因此,对于难以缴费基数确定的企业,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