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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婚假、产假、陪产假怎么休?
发布时间:2022-03-21 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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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女性职工产假规定休多少天?配偶陪产假多少天?
  01
  根据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目前我市产假依照以上两个文件同时执行。
  流产了产假是多少天?
  02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及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03
  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婚假是多少天?含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04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