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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样计算的
发布时间:2021-12-06 10:33:23
|
阅读量:
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是怎样计算的?
A:《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2016〕85号)第八条规定,保障资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进行计算。这些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基金年缴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平均工资。
雇主在职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在编人员。季节工的年均雇佣人数应换算成。在派遣劳动者中,应计入派遣单位在职人员的数量。
由雇主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按公式计算的结果为准,可以不作整数。本年度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工资总额除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外,按在岗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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