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迎来一项惠企利民的医保政策调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正式落地。该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稳定就业市场,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以下是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与解读。
一、用人单位缴费率下调,切实降低用工成本
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单位缴费部分将实行阶段性减征。具体调整为:
单位缴费率由原来的7%(不含生育保险)降至6%;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仍为2%;
用人单位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合计费率调整为:单位部分7%(医保6% + 生育1%),个人部分2%。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医保费率实质降低1个百分点。以月缴费基数下限测算,单位每月为每位职工少缴医保费用约49.9元,全年累计可减少支出598.8元/人。对于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这是一笔可观的成本节约。

二、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减负,缴费更灵活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也给予了相应支持,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职工医保缴费率由现行的9%下调至8%;
实施周期同样为12个月。
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年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总额为4886.4元。其中:
基本医疗保险月缴 399.2元;
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月缴 8元。
缴费结构的明确与费率的降低,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更轻松、更可持续。
三、政策实施周期明确,阶段性支持稳就业
本次减征政策执行期均为12个月,用人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分别从2025年12月1日和2026年1月1日起享受费率下调。阶段性设计既体现了当前减轻社会负担的政策导向,也为医保基金长期平稳运行预留了空间。
四、综合影响:降成本、促参保、优环境
本次职工医保费率调整,不仅是数字上的变化,更传递出多层积极信号:
直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尤其对中小微企业及劳动密集型行业形成有效支撑;
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
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与员工获得感;
阶段性实施兼顾当前减负与制度可持续,体现政策灵活性与稳健性。
温馨提示
各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关注缴费比例调整,确保按时足额缴纳。政策具体执行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办税服务厅,也可通过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降费率,不减保障;阶段性减征,长效惠民生。 本次职工医保缴费调整,是我市持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响应企业与社会需求的重要举措,期待在政策落地后,为企业和劳动者带来实实在在的支持。
政策利好,及时享受。建议相关单位与个人合理安排缴费计划,用好政策红利,共同构建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