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将向符合免申请领取稳岗返还的单位陆续分批推送信息,单位经办人收到短信后,在网厅确认信息并进行稳岗返还承诺,数据分批推送,各单位经办人可提前在网厅确认经办人信息、手机号和单位银行账户是否正确,不正确的话及时变更。
登陆人社网厅网址:
https://dwfw.xars12333.cn/wsfw/netHallBaseAction.do
第一步:登录网厅,会有弹窗提示,如下图,点击确认查看详情。
第二步:完善下图箭头所指的全部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稳岗返还用途,点击保存。
第四步:等待180秒后,选择确认,点击同意并提交。
第五步:点击确定。
第六步: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办理进度查询界面,可查看办理进度。等待人社局审核,审核时间一般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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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一)资格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审核时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高于5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僵尸”企业、严重失信单位和中介机构代理不予受理。
(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划型参照2023年政策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后,按规定及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指导用工单位规范使用,杜绝出现截滞留问题。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四)经办流程:采取“免申即享+主动申请”的经办模式。单位通过网上平台确认相关信息或提交申请资料,通过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审核、社会公示后,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单位对公账户,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单位。具体经办指引另行公布。
(五)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