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税汇缴结束,这项申报别忘了!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除了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外,可能还需要完成关联申报。5月31日就截止,不完成会受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为了更直观,请看这张图:
一、什么时候申报?
关联申报应在汇算期内完成,比如2023年度的关联申报应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未按期申报会受到行政处罚。
二、务必注意这4点!
1.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进行关联申报。注意:请先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再进行关联申报。
2.按照《公告》要求,只要在汇算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无论是与境内关联方还是与境外关联方,都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3.因国别报告的6张附表包含在关联报告表中,即使您的企业未在2019年度发生关联交易,但满足国别报告的填报要求,也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4.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三、具体申报操作步骤
纳税人登录XX省电子税务局,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关联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中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往下拉,找到企业所得税申报列表:
点击“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表”,按要求填报完毕并保存:
企税汇缴结束,这两件事别忘了!
提醒事项一: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
提醒事项二: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
企税汇算清缴完成后,
“六税两费”优惠别忘记!
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也就是说,纳税人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
【案例解析】
情况一: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5月结束,该公司2023年度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A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可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4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不能享受优惠。
情况二: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5月结束,根据申报,该公司2023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规定,A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4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可以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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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