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申报网上办,点击学习
自然人纳税人股权转让申报个人所得税在试点等地进行网上办理的试点,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可以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上办理。
线上申报办理流程为:“自然人转让方需先报送股权转让相关资料→股权受让方(单位/个人)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转让方提交申报”。一起来看看具体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吧!
一、转让方提交申请
(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转让方个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导航菜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分类所得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试点)”;
(二)进入“资料报送”页面,选择“股权转让资料报送”,点击【确定】;
(三) 系统弹出“股权转让办理须知”弹框,可查看“办理须知”和“所需资料”,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点击【进入填报】进入填报流程;
(四) 在“录入基本信息”页面,点击“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框添加“被投资企业”、选择“税款所属期”(默认为当前系统时间上一月,需根据股权转让时间据实选择)、选择“股权转让情形”,以上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五)进入“录入股权转让信息”页面,点击“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转让方信息”、“股权受让方信息”相应栏后面的操作列内的【填写】进行相应信息填写,上传附报资料;
注意事项:
1.转让合同编号、股权变动时间等等有红色星号标记的都为必填项。
2.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则需为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如果受让方未注册,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注册后再网上办理。
3.附报资料上传文件格式支持PDF、PNG、JPG、JPEG、BMP,可上传文件数上限为10,文件资料大小不能超过20M。
4.填报被投资企业信息时,“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系统自动带出,如与纳税人填报不一致,请联系被投资企业财务人员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变更。“转让时企业账面净资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字段需联系财务人员获取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间的上一期企业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填报。“拥有规定资产的企业转让时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需经过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价格。
5.填报股权转让方信息时,“股权转让份额”是指本次转让的注册资本对应的份额,单位为股。例如,本次转让时,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转让方持有50万元,本次转让20万元,则“股权转让份额”填写200000股。“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重”是指本次个人转让股权(或股份)占企业总股权(或股份)的比例,公式为:本次转让股权/企业总股权。例如,本次转让时,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转让方持有50万元,本次转让20万元,则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权比例(%)为20%。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列明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是转让出资额。股权原值一般是指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如果企业股东未实缴到位,此时则不存在资本公积,一般情况下,实际支付的价款就是实收资本。
6.股权转让合同为必传项,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时间、交易价格、股权数量、股权性质等信息,其他证明材料可上传财务报表、利润表等相关财务数据。
(六)进入“录入收入与扣除信息”页面,若有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点击【填写捐赠项目】进行填写;若没有,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七)进入税款计算页面,可以查看计税明细及纳税情况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
系统弹出 “您的股权转让信息转交受让方确认无误后再由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请确保您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是否确定提交?”确认提交提示弹框,点击【确定】;
(八)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进行信息确认。
注意事项:
在税务机关终审完成之前,纳税人可撤销申请。撤销后状态变更为已撤销,受让方和税务机关均无需进行处理。
二、受让方核对确认
转让方提交股权转让信息后,受让方需进行信息确认,若信息无误,受让方确认提交后,股权转让申请将转至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受理审核。若确认信息有误,则将申请退回至出让方,出让方可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一)受让方为自然人
受让方可以通过接收短信,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收到提醒或电脑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股权转让信息确认。
以“个人所得税APP”信息确认为例,操作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首页右上角消息图标会有消息提示,或者个税app后台运行的情况下会直接弹出通知;
2、点击股权转让信息确认消息中的【查看详情】进入详情页;
3、点击详情中的【查看股权转让详情】,若当前转让方已撤销资料报送则提示:“转让方已撤销股权转让资料报送,您无需确认”,否则点击后进入股权转让信息详情页;
4、若核对无误,选择核对结果“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确定】,完成确认。该笔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二)受让方为企业
受让方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进行股权转让信息确认。
以扣缴端信息确认为例,操作如下:
登录扣缴端后,点击右上角【消息中心】,点击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信息确认;
核对股权转让信息,若核对无误,选择核对情况为“信息无误”,点击【提交】→【确定】,该笔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三、转让方申报缴纳
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自然人转让方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若股权转让资料受理不通过,可以在核实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
自然人转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点击导航菜单“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
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已完成”,点击股权转让信息记录后面的【发起申报】进行申报,若存在应补税款,申报完毕后可直接在线缴款。
在“缴税记录”tab页,若用户已完成缴税,支持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开具, 同其他申报功能一样,完税证明默认为PDF文件,支持下载至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