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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西安市迁入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需要转移吗?
发布时间:2021-09-09 0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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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020年12月15日起,西安市已不再为新参保人员制作实体医保卡(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使用电子医保凭证以及社会保障卡实体卡。请使用本人实名绑定的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激活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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